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立法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目的就是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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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7日,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被确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青海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是全省唯一国家、省、州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及这一点,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向东颇感自豪。
“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次审议稿)、《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关于征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需求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等10余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活动,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102条。”现阶段专职负责格尔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的索南扎西介绍,“这样一来,实现了基层立法工作各领域、各行业全覆盖,‘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是在立法决策和社会实践之间开启的“直通车”,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有效的途径。那么,群众的意见是如何参与到具体的立法过程中的呢?
时间退回到2021年3月,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向东赴唐古拉山镇多尔玛村调研时,掌握到了一条“群众反映多、呼声最强烈”的“立法线索”:由于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影响,当地有早婚的习俗,部分牧民群众存在结婚后无法领取结婚证、孩子出生无法办理户口的现象,导致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件事引起了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回到岗位后,辛向东组织同事一起深入牧民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将少数民族早婚这一现象上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建议根据民族习俗,作出变通规定,确保少数民族的权利,维护平等、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很快,事情有了回音——2022年2月24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具有海西州户籍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并于2022年7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实施。变通的条款更符合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操作性更强,这件事也成为“倾听群众心声,加强立法工作质效”的生动实践。
“高大上的立法要回应的其实正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间疾苦声’,也正因如此,‘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也应当成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最大的作用。”辛向东说。
今年5月,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基层立法联络站启动授牌仪式,为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办公室等14个基层立法联络站进行了集中授牌,搭建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乡镇、街道人大立法联络站,村、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为主的三级组织架构,成立了以行业部门、乡镇街道为主的基层立法联络站15个(其中,“双语”基层立法联络站2个),87人组成的人才智库,350人组成的立法信息采集队伍,明确了联络员和采集员的职责和任务,并且对具体工作程序提出了规范要求。
“自我们司法局成为基层立法联络站后,可以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我们有着自己的平台优势,可以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法律工作者发挥作用,参与到‘为立法提建议’中来!另一方面,我们还主动发挥法治宣传主阵地的作用,组织相关单位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几个月来,我们提交了关于立法程序、优化议事协调机构等十余条意见建议。”格尔木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勇介绍。
广开言路、问计于民、汇集民意、凝聚民智……就这样,一条条充满“烟火气”的意见建议被写入法律法规之中,应用于社会治理、百姓生活等“群众关切”之中。
随着信息采集的广度不断扩大,立法联系点更为广泛地征集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了“原汁原味”将群众意见传递到立法机关。正如辛向东所说,“征求意见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各族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机会越来越多,‘高大上’的立法也真正走到了群众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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